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356/202406-00076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颜集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2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27 21:14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21: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颜集镇丁桥村后阮组、后楼组,芦庙镇芦庙村李营庄组,花戏楼街道仙源社区,花戏楼街道桑园社区,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薛阁街道西关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范围内5个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50地块,北邻空地,南邻生产路,西邻生产路,东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55地块,北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空地,东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Y-25,北邻简易房,南邻空地,西邻空地,东邻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29地块,北邻人民路,南邻利辛路,西邻科技路,东邻药王大道;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29-2地块,北邻人民路,南邻利辛路,西邻科技路,东邻药王大道。详见勘测定界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面积及目的
地块 编号 |
所有权属单位 |
地 类 情 况 |
||||
农用地 (公顷) |
其中耕地 (公顷) |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公顷) |
建设用地 (公顷) |
未利用地 (公顷) |
||
2023-50 |
颜集镇丁桥村 后阮组、后楼组 |
0.6432 |
0.6381 |
0 |
0 |
0 |
2023-55 |
芦庙镇芦庙村 李营庄组 |
0.3019 |
0.3019 |
0 |
0 |
0 |
Y-25 |
花戏楼街道仙源社区 |
0.0755 |
0 |
0 |
0 |
0 |
Y-29 |
花戏楼街道桑园社区 |
1.0795 |
0.4482 |
0 |
0.2562 |
0 |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
0.8431 |
0.0709 |
0 |
0.5244 |
0 |
|
薛阁街道西关社区 |
0.2961 |
0.1892 |
0 |
0 |
0 |
|
Y-29-2 |
花戏楼街道桑园社区 |
0.0182 |
0 |
0 |
0 |
0 |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
0.0074 |
0 |
0 |
0 |
0 |
|
薛阁街道西关社区 |
0.0006 |
0 |
0 |
0 |
0 |
本次拟征收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其中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该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7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居)、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zqc.gov.cn/Zrghj/)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颜集镇人民政府 任艳萍 13856783618
芦庙镇人民政府 王清山 18297532309
花戏楼街道办事处 刘 亮 17756718898
薛阁街道办事处 姚广民 13856759968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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