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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401H/202406-00090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花戏楼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4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0 14:45 发布日期: 2024-06-10 14:44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4号

发布时间:2024-06-10 14:44 来源:谯城区花戏楼办事处 浏览:31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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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华佗镇五里社区,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第1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范围内4个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19地块,北邻公交站台,南邻生产路,西邻药王大道,东邻三义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17-1地块,北邻G311国道,南邻人民路,西邻华佗大道,东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17-3地块,北邻G311国道,南邻空地,西邻华佗大道,东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17-5地块,北邻G311国道,南邻空地,西邻华佗大道,东邻房屋;详见勘测定界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面积及目的

地块

编号

所有权属单位

   

农用地

(公顷)

其中耕地

(公顷)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公顷)

建设用地

(公顷)

未利用地

(公顷)

2024-19

华佗镇五里社区

0.7289

0.0810

0

0

0

Y-17-1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6.5811

1.2639

0

0.0294

0

Y-17-3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0.3640

0.1684

0

0.0095

0

Y-17-5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2.0355

0.9120

0

0.0087

0

本次拟征收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其中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7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居)、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zqc.gov.cn/Zrghj/)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华佗镇人民政府            张金龙            15956799111

花戏楼街道办事处                       17756718898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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