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401H/202406-00090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花戏楼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4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10 14:45 | 发布日期: | 2024-06-10 14:4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华佗镇五里社区,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第1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范围内4个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19地块,北邻公交站台,南邻生产路,西邻药王大道,东邻三义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17-1地块,北邻G311国道,南邻人民路,西邻华佗大道,东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17-3地块,北邻G311国道,南邻空地,西邻华佗大道,东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17-5地块,北邻G311国道,南邻空地,西邻华佗大道,东邻房屋;详见勘测定界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面积及目的
地块 编号 |
所有权属单位 |
地 类 情 况 |
||||
农用地 (公顷) |
其中耕地 (公顷) |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公顷) |
建设用地 (公顷) |
未利用地 (公顷) |
||
2024-19 |
华佗镇五里社区 |
0.7289 |
0.0810 |
0 |
0 |
0 |
Y-17-1 |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
6.5811 |
1.2639 |
0 |
0.0294 |
0 |
Y-17-3 |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
0.3640 |
0.1684 |
0 |
0.0095 |
0 |
Y-17-5 |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
2.0355 |
0.9120 |
0 |
0.0087 |
0 |
本次拟征收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其中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该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7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居)、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zqc.gov.cn/Zrghj/)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华佗镇人民政府 张金龙 15956799111
花戏楼街道办事处 刘 亮 17756718898
2024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