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33F/202406-00087 | 组配分类: | 财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十河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谯城区加强中小学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22 13:14 | 发布日期: | 2024-06-22 13:14 |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谯城区教育局四步骤加强学校财务人员管理。
一、加强中小学财会队伍建设,建立学校财务人员信息库
学校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法规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政策业务水平高。根据上述条件以校为单位建立学校财务人员信息库。
二、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掌握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合理使用资源,做好财务分析和考核。按照会计制度,填制转帐凭证,做好记帐、
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会计档案资料、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三、加强学校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对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四、会计人员的考核任免
学校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教育财务工作。建立财会人员的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学校在调整财务人员时要报经区教育局考核后,方可任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