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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058/202402-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赵桥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区级政策】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5 21:17 发布日期: 2024-02-25 21:17

【区级政策】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5 21:17 来源:谯城区赵桥乡 浏览:2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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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 2022年农村巷道建设方案>的通知》(谯政办秘【2022】32 号)要求,制定了《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群众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 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实施

巷道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 2022年农村巷道建设方案>的通知》 (谯政办秘【2022】32

号)要求,2024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巷道建设。

二、 建设任务

2024年区政府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3000 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农村巷道建设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给予

奖补,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建好即补、补完为止。

三、建设范围

农村巷道建设在布点中心村和保留的永久性居民点中

实施,非撤并自然村可参照执行。已享受过其他奖补的巷道 不在奖补范围,原已建美丽乡村的自然村不再享受,空心庄

和近三年计划拆除撤并的自然村不在奖补范围。

四、时间安排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25日)。部署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把奖补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鼓励农村巷道两侧受益居民积极参与巷道建设。群众自筹资金到位 且符合巷道建设条件的,由乡镇汇总列入2024农村巷道拟  建计划,3月25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纳入全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计划。

第二阶段为工程实施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

10月31日)。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指导施工,严把质量。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乡镇对农村 巷道进行验收,并向区政府申请验收)。区乡村振兴局会同

有关部门进行查验。

五、实施主体

农村巷道建设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由自然村成立 的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村民理事会由群众推选产生,是农 村巷道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资、组织施工和对工程质量 监督把关。各村(社区)要积极鼓励外出成功人士、本地企 业家、致富能手、种植大户踊跃捐资捐物,助力巷道建设。 实施过程中的筹资、施工、奖补等事项一律在自然村和村务

公开栏内公开公示。

六、奖补标准

农村巷道建设路面宽度2-3米,路基采用15公分厚基

层夯实整平,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2公分,每平方米奖

补40元。宽度低于2米的不予奖补,超出3米的按3米奖

补。

七、组织验收

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联合验收组,负责对竣工的农村巷道进行初验,并向乡镇党委、政府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巷道建设实施的范围、质量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据验收报告实地审核验收,自然村巷道完成序时进度的,向区政府申请奖补资金,并附验收报告。

八、资金拨付

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查验组,

依据乡镇申请实地查验,经查验属实后,区财政将奖补资金

拨付至乡镇账户,转三资账户使用。

九、强化领导

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安排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农村巷道建设施工时,涉及到电 信、供电、供气、供水等管线障碍时,乡镇要主动与部门联系,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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