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3058/202402-0004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赵桥乡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区级政策】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2-25 21:17 | 发布日期: | 2024-02-25 21:17 |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 2022年农村巷道建设方案>的通知》(谯政办秘【2022】32 号)要求,制定了《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谯城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群众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 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实施
巷道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 2022年农村巷道建设方案>的通知》 (谯政办秘【2022】32
号)要求,2024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巷道建设。
二、 建设任务
2024年区政府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3000 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农村巷道建设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给予
奖补,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建好即补、补完为止。
三、建设范围
农村巷道建设在布点中心村和保留的永久性居民点中
实施,非撤并自然村可参照执行。已享受过其他奖补的巷道 不在奖补范围,原已建美丽乡村的自然村不再享受,空心庄
和近三年计划拆除撤并的自然村不在奖补范围。
四、时间安排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25日)。部署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把奖补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鼓励农村巷道两侧受益居民积极参与巷道建设。群众自筹资金到位 且符合巷道建设条件的,由乡镇汇总列入2024农村巷道拟 建计划,3月25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纳入全区2024年农村巷道建设计划。
第二阶段为工程实施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
10月31日)。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指导施工,严把质量。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乡镇对农村 巷道进行验收,并向区政府申请验收)。区乡村振兴局会同
有关部门进行查验。
五、实施主体
农村巷道建设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由自然村成立 的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村民理事会由群众推选产生,是农 村巷道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资、组织施工和对工程质量 监督把关。各村(社区)要积极鼓励外出成功人士、本地企 业家、致富能手、种植大户踊跃捐资捐物,助力巷道建设。 实施过程中的筹资、施工、奖补等事项一律在自然村和村务
公开栏内公开公示。
六、奖补标准
农村巷道建设路面宽度2-3米,路基采用15公分厚基
层夯实整平,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2公分,每平方米奖
补40元。宽度低于2米的不予奖补,超出3米的按3米奖
补。
七、组织验收
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联合验收组,负责对竣工的农村巷道进行初验,并向乡镇党委、政府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巷道建设实施的范围、质量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据验收报告实地审核验收,自然村巷道完成序时进度的,向区政府申请奖补资金,并附验收报告。
八、资金拨付
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查验组,
依据乡镇申请实地查验,经查验属实后,区财政将奖补资金
拨付至乡镇账户,转三资账户使用。
九、强化领导
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安排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农村巷道建设施工时,涉及到电 信、供电、供气、供水等管线障碍时,乡镇要主动与部门联系,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