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参照执行。四、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人民银行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执行,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六、贴息方式: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全额还款,并先行支付利息。对发放日期在2021年6月3日之前且未到期的原扶小额信贷按原政策执行;自2021年6月3日起,新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七、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看病、上学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八、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九、贷款流程:脱贫户申请、村审核、药都银行支行审核、乡镇审核、药都银行总行审核、乡村振兴局审核。十、实施时间:2021年3月4日-2025年12月31日
亳州市谯城区乡村振兴局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