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1969/202502-00030 | 组配分类: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22:04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22:04 |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
||
咨询电话 |
0558-5538039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
预约方式 |
无 |
||
|
|||
目录清单名称 |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事项名称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基本编码 |
0020141070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107001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107001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
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受理条件 |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38039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 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六、 大力促进就业 公平……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 (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 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 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七、进一步创 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 学校毕 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 合同办 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 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 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 档案的必备材料。 4. 《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一、人 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 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 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 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 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没立集 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 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中 迁出。目前已经实 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口(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 基 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务机构开展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 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 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
3 受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5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 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
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 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詹益雨 |
受理岗 |
审核是否符合条 款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詹益雨 |
审核岗 |
审核材料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自己带去的档案接收吗? A: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号)“第一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和“第四条 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 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的要求,蒙城县就业人才服务局将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流程,不再接收个人自带转递档案。 |
2 |
Q: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手续? A:根据皖人社秘〔2014〕216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需要再为代理的流动人员办理干部 身份保留、认定等手续。 |
3 |
Q: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A: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 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 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 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 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 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