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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28D/202310-0004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770号)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3-10-31 17:01
发布日期:
2023-10-31 17:00
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770号)
发布时间:2023-10-31 17:00
来源:谯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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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770号)详见附件
财教〔2016〕1770号文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pdf 【1.4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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