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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058/202410-00058 组配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赵桥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签注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0 21:49 发布日期: 2024-10-10 21:49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签注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10 21:49 来源:谯城区赵桥乡 浏览:7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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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赵桥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四、所需材料

    本人居住证。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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