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92J/202302-00046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谯东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大寺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18 11:35 | 发布日期: | 2023-02-18 11:35 |
主要内容:
一、规划调整背景
为完善大寺码头基础设施,激发乡镇经济活力,计划对谯东镇大寺码头北侧部分土地规划用途进行调整,从而促成一批工业企业落地。该区域现状主要为城镇住宅及部分公园绿地,在进一步落实《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空间框架、设计理念、规划目标等核心内容的背景下,科学指导谯东镇大寺集片区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具体开发建设,使大寺集片区的建设走向新的法定轨道。
二、规划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第二十条,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谯东镇发展方向的改变,原控规已不满足发展趋势和建设需要,为加快周边地块开发,完善城镇功能,激发经济活力,提升城镇品质,需对原控规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二)规划调整的可行性
(1)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2)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符合亳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相关要求,符合谯东镇建设需求及相关利益关系人诉求,可依法申请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3)本次规划调整产生的环境影响、交通影响较小,用地功能带来的公服、市政设施需求变化可通过相关设施配建予以解决。本次规划调整将编制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对规划调整产生的各类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谋划,从整体层面对局部调整地块进行统筹控制。
四、规划调整对象与范围
(一)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寺集片区。现行《总规》期限为近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现行总规确定2030年大寺集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25.9公顷。
(二)调整范围及面积
本次控规调整区域主要为谯东镇大寺集片区南部部分地块,原控规规划面积约125.90公顷,本次调整范围面积为21.36公顷。主要调整地块涉及01街坊、02街坊、03街坊、04街坊。所有调整地块均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规划调整公示期限为一个月,拟调整用地布局见附图。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钱镇长
电话:3037377
电子邮箱:qiaodong500@163.com
通信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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