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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问题

信件内容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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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25-11-06 17:10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人员工资问题,根据当时合同签订的待遇许诺是为, 专项岗位工资标准为该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4倍,即3072元,并由用人单位为专项岗位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相关费用。专项岗位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现在谯城区最低基本工资已于2025年9月1日调整,现谯城区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是否会跟随全区最低基本工资的调整而调整?

回复内容
办理部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25-11-11 09:42
回复内容: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经查,2024年,针对谯城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工资事宜积极协调,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其他群体人员工资结构和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谯城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工资调整方案,方案通过相关部门会议研究。 2024年8月,谯城区已对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工资进行上调。 下一步,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退役军人事务的关心支持,欢迎就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不明之处,请进一步咨询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谯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电话:0558-8892081